重!磅!消!息!
《公司法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!
修订后的《公司法》共十五章
话不多说
直接给各位老板们
划重点,上干货!
在本次《公司法》的修订中
存在一个重大调整
那就是进一步完善了
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
以维护资本充实和交易安全
那么
为什么要对出资认缴作出新规定?
《公司法》中有哪些新规
弥补了之前的弊端呢?
存量公司怎么规范?
这些老板们关注的问题
小编都整理好啦~
↓↓↓
《公司法》注册资本新规解读
为什么要对出资认缴作出新的规定呢?
2013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第28条、第29条、第83条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,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、出资期限和首期出资比例,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,激发创业活力,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但是实践中,还存在诸多风险和问题。
对创业者而言
由于认缴登记制对认缴数额、缴资期限等没有限制,股权转让等配套制度不健全,导致认缴登记制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天价认缴、盲目认缴等突出问题。很多创业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,误以为开公司不需要投钱,在公司设立的时候盲目地填写注册资金,认为注册资金越高就越有面子,说明公司越有实力,生意就会越做越大。还有一部分创业者认为既然没有限制,就先随意填写,也有没有看清申请表上的“万元”单位而误填的。这些创业者都没有认识到注册资本的作用(公司股东必须在认缴注册资本的范围内,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),实际上反而增加了创业风险,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埋下了隐患。
对债权人而言
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,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,但是,如果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不明确约定出资期限,又一直不履行实缴出资义务,会使公司责任财产在法律上处于不确定状态,将极大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。
对社会公众而言
实缴资本不作为登记事项,不在企业基本信息中公示,公司可选择在年报中予以公开。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实收资本情况的通道变窄,极容易因信息不对称而影响交易安全。
公司是最重要的经营主体
《公司法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
《公司法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
必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
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!
看完的小伙伴
记得
本文新闻来源代理记账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不代表代理记账网的立场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,请联系vip@dljz.com.cn